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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赋:在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6-2 9:07:36点击率:3299:
在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的意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李 玉 赋
(2015年5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部署,具有重要意义。等一会,蔚民、德成、哲洙同志还要讲话。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早在2011年8月,中央就召开了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习近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要求。在2015年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如何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工会要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既要站在职工的角度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也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加强对职工的引导;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要深入研究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指导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工会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全面把握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等政策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把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保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
二、切实履行工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展示新作为
长期以来,各级工会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致力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新的契机,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抓手,创新方式方法,在建设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展示新作为。
一是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自觉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着重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突出维权重点,增强维权实效,让广大职工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是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要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工会在其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调处集体劳动争议,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要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推行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不断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提高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的实效,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要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加强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和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深化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要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深入探索自贸区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要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努力使基层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线有所作为、体现价值。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积极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
三、加强三方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局面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三方机制是发挥政府、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的作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具有独特作用。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依托三方机制,主动协同配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支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实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这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各级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请示报告工作,通过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途径,反映职工群众诉求和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加强工作衔接,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主动参与协商民主,坚持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当前劳动关系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情况下,各级工会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与企业和企业代表组织经常进行沟通协调,广泛开展平等协商,用民主的理念和协商的方法,加强合作、凝聚共识、化解矛盾,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建设、共同维护、共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劳动关系政策制定,推动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完善基本劳动标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三是准确把握工会的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要坚持以职工为本,进一步明确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责定位,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三方机制框架下,加强与各方协调配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更好地组织动员职工、教育引导职工、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团结凝聚广大职工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工会要把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责任主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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