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入会

聊城企业联合会聊城企业家协会情况介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4-25 11:43:59点击率:1451:
一、  中国企业联合会系统是具有特殊职能的社会组织
(一)中国企业联合会职能和主要业务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业联合会),是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全国性、经济类型的社会团体。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为宗旨,团结、联合企业和社会各界,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间的联系,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经营者素质建设;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目前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会长是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王忠禹。
中国企业联合会开展的主要活动有:评选表彰全国优秀企业家,举办企业家活动日暨全国企业家年会;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并与世界经济论坛共同举办中国企业高峰会;举办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与企业文化年会;承办全国企业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表彰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参加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等项工作;代表中国雇主组织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及相关工作。
(二)中国企业联合会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确认的代表中国雇主(企业)的唯一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的重要工作机构,是由各国政府、工会和雇主组成的协调劳资关系的联合组织,负责协调处理国际劳动纠纷等事务。
从2003年开始,中国企业联合会作为我国企业(雇主)组织的唯一代表正式加入国际雇主组织,全面参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和劳动领域事务的决策,努力争取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合理和合法权益,为我国企业的国际合作与全球经营积极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特殊职能在党和国家的文件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和表述
2001年8月,根据中央安排部署,中国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代表(雇主)组织,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创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参与三方机制的建立健全、相关劳动关系法规的制定修改、集体协商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劳动争议调节处理等工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年3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第十条明确提出:“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以中央文件形式明确了中企联的特殊地位。第二十二条提出:“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提出:“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明确了中企联的特殊职能。
我省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企业联合会的组织建设非常重视。早在2012年5月31日,山东省人大常务会通过的《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对劳动争议的第三方、集体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事件的处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促进职工与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和谐与合作。”
    省政府为加强三方机制建设,加大劳动关系工作协调力度,2019年元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山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办[2019]11号),成立了以于杰副省长为主任,分管秘书长、人社厅、省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山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加强了政府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聊城企业联合会情况及三方机制工作情况
  2009年8月,按照省企业联合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聊城市企业联会会和企业家协会(简称聊城市企业联合会)。2019年6月15日,市企业联合会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市企业联合会领导机构,山东时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原董事长刘义发任会长,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树朋为常务副会长,27户重点企业集团的负责人为副会长,理事以上会员190名,大都是各行业、各县(市区)的重点企业负责人。
市企业联合会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省企业联合会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维权、自律、服务”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参与了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开展了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评选表彰全市优秀企业家;定期举办全市企业家活动日暨企业家年会,积极营造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氛围环境;跟踪大企业发展研究,发布聊城百强企业名单和百强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举办大企业论坛;推广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组织评选全市企业管理奖和创新成果奖;组织企业开展内外学习交流活动;邀请市有关部门参加,分别成立了聊城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法律指导工作委员会、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企业交流发展工作委员会、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为企业家健康服务等工作。另外,市企业联合会定期出版发行了《聊城企业家》(双月刊)杂志,建立了聊城企联网和聊城企业家公众号,大力宣传我市企业和企业家在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案例,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回到首页    
Copyright @ 2009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技术支持:聊城大学
电话:0635-8362658 传真:0635-8362658 
访问统计:您是第83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