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将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1 15:14:51点击率:630: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102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29个,现在正在办理的有12个,还有50多个待办。除青海、西藏外,其他省区市均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由国务院批准的,在我国关境内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元化业务,由海关实施监管的特定区域。在国外一般被称为自由贸易园区。在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国务院事权,由海关总署牵头,并会同十个部委共同审核报批。
  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孙毅彪表示,首先是整合优化区域类型和数量。现在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六种类型,今后,原则上统称为综合保税区,这是方向。海关总署最近正在进行整合。
其次是重点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型业态发展。孙毅彪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是产业链要延伸,不能光是制造,还要有研发、售后服务,提高其价值和附加值;二是要有核心价值,因为与国外的很多加工制造比拼的就是核心竞争力,因此要向高端制造拓展;三是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按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选择性征收关税等,海关正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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