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容至28个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8-14 17:26:48点击率:629:
  8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指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威海、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表示,“此前17个试点地区服务贸易占全国比重超过70%,试点迎来扩容,对进一步提升我国服务贸易规模以及稳外资、稳外贸将起到重要作用。”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早在2016年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等15个。2018年6月,试点进入深化阶段,范围扩大到17个省、市(区域)。此次获批复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8个省、市(区域),大连、合肥、乌鲁木齐、贵阳、昆明、西安等11个城市新晋入围,其中包括不少中西部地区城市。
  《批复》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批复》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据了解,商务部即将出台新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这将是第三个版本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相比于前两版注重服务贸易本身的发展,3.0版本的亮点是国内服务业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很广,开放措施也很多,值得期待。”李俊说。
  关于服务业的开放新举措,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加强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这次疫情给跨境电商、信息技术等数字服务带来了走出去的新机遇。目前海外数字化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也具备一定的优势,未来相关领域的服务贸易潜力很大。”李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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