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政策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1 17:30:56点击率:576:
  据悉,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山西省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提出将实施27条支持政策,将新材料产业打造为山西转型发展支柱产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微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山西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山西推动制造业结构性反转、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培育新材料产业龙头企业、实施新材料产业融资支持及税费优惠、加大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
  《政策》鼓励新材料产业科技研发投入。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政策》支持新材料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政策》对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出台了诸多鼓励政策。山西省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同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按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对山西省新材料领域新当选“两院”院士、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者,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补助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8万元,补助期限为2年。对出站后留()晋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10万元项目资助。
  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可直接参评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对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8万元、3万元补助。
回到首页    
Copyright @ 2009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技术支持:聊城大学
电话:0635-8362658 传真:0635-8362658 
访问统计:您是第83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