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就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事项征求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3-5 9:18:03点击率:552: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风电、光伏发电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的总体要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坚持存量增量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持续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
意见稿称,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国家下达2021年度及“十四五”末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合理确定本地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
意见稿称,支持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海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自调节分布式系统、离网分布式发电项目等激励政策,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性。各级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本地区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落实项目用地用海,进一步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优惠政策,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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