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聊城公益与社会责任榜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8-12 17:05:04点击率:3771:
关于开展首届聊城公益与社会责任榜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企业家协会,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十一五”期间我市和谐聊城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突出贡献人物和突出贡献企业,展现我市企业公民积极践行公益与社会责任方面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推动和谐聊城建设,落实省企联《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社会公益榜活动的通知》精神(鲁企联[2011]5号),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日报》社、《企业界》杂志社联合举办“首届聊城公益与社会责任榜”活动,推选出“和谐聊城十大公益风尚人物”、“和谐聊城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和谐聊城十大最具公益与社会责任企业”三个奖项,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该活动是在政府有关部门与组织的指导下,由媒体、公众与专家推选的一项公益活动。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聊城市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等媒体提供支持,活动期间相关媒体将对部分参选企业和个人事迹做追踪报道,向全社会展现他们践行社会责任的事迹和公益形象。现将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抓紧贯彻落实。
   
    附件:1.首届聊城公益与社会责任榜活动实施细则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联合日报》社                  《企业界》杂志社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公益与社会责任榜  活动  通知
抄  送:聊城市文明办,聊城市慈善总会,聊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
 
 
 
附件1:
首届聊城公益与社会责任榜活动细则
 
一、评选对象
    凡在聊城市范围内的个人、企业均可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原则
    权威性:在政府有关部门与机构的指导下,由媒体、公众与专家投票评选。
    公正性: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
    公益性:公益评选,不收取评选费用。
三、上榜奖项
    和谐聊城十大公益风尚人物
    和谐聊城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
    和谐聊城十大最具公益与社会责任企业
四、评选标准
(一)和谐聊城十大公益风尚人物
    1、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意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身体力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长期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事迹可信、可学、可敬,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引起社会的情感共鸣。
    3、事迹具有鲜明的公益意义,社会影响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和谐聊城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
    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具有强烈的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身体力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履行公民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在群众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认可,产生了突出的社会影响,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具有导向和榜样作用。
(三)和谐聊城十大最具公益与社会责任企业
    1、坚持科学发展观,关注环保,保护生态平衡,企业诚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突出,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促进就业和薪酬公平,具有较强的社会道德责任。
    2、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特别是在社会和国家处于危难之际,快速伸出援手,组织有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公民社会责任并为此做出突出贡献。
    3、事迹典型,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社会上、群众中受到广泛好评,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具有导向和榜样作用。
五、评选办法、步骤及申报材料
(一)评选办法
    由市直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县(市、区)经信局(企业家协会)、有关单位、大企业集团推荐,评委会确定候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候选人的公益事迹,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以评委会评委投票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评选步骤
    1、8月15 日— 9月9 日,各县(市、区)经信局(企业家协会),有关单位、大企业集团推荐候选名单,各县市区每个奖项至少推荐5—8家企业或个人参选,符合评选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也可自荐。
    2、9 月10日— 9月 13 日,由评委会对各(县、市)、单位推荐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3、9月14日— 9月30日投票评选。通过媒体公示候选人名单,宣传候选人事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网络、报纸、短信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和投票,结合评委会投票,最终评选出相关奖项。
    4、表彰。10月份举行颁奖仪式,奖获个人和企业将推荐为首届山东社会公益榜上榜候选人,参与山东省首届社会公益榜的评选。获得省级奖项的个人或企业将参加省表彰大会,由省领导颁奖,并选择部分获奖典型事迹结集出版。
(三)申报材料
    1、和谐聊城十大公益风尚人物、和谐聊城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申报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个人二寸近照三张;2000字以内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一份(附电子版);被推荐人公益与社会责任事迹的有关证明、证书、奖状复印件及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各县市区纳税百强的企业负责人可直接申报,不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2、和谐聊城十大最具公益与社会责任企业申报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企业特色照片三张;2000字以内书面主要公益与社会责任事迹资料一份(附电子版;公益与社会责任事迹的有关证明、证书、奖状复印件及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各县市区纳税百强的企业可直接申报,不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3、表格下载:各类推荐报名表可到市企联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cec.org.cn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加强协调,优中选优。各推荐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及报送时间要求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聊城市企业联合会。请各推荐单位务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市企联联系人:韩岸楠      电话:0635-2111196
组委会联系人:刘元彬      电话:18866830610
邮箱:sdshgyb @163.com   lcql196@126.com
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59号A座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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