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企业参加中国企联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6 16:07:40点击率:2788:
关于组织推荐企业参加
中国企联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经信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是国家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单位,已经持续9年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中国企联决定开展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聊城市企业联合会、聊城市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聊城市企联)受中国企联委托,根据中国企联《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业字[2015]21号)要求,决定推荐我市部分优秀企业参加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不断提高我市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评价和推荐范围
聊城市的推荐工作由市企联负责开展,坚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价范围在聊城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对已获得市级以上优等信誉企业称号并保持良好社会信用记录的企业,市企联予以优先推荐。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经营环境、经营与竞争、管理能力和水平、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财务实力、信用记录等六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目前只开展AAA、AA等级的企业信用评价。
四、评价程序
对首次参加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公示→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备案公示”的程序进行。参评企业先提交《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经资格初步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申报企业将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国企联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手段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经过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中国企联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3个月向中国企联提交相关资料。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复查等级有变动的企业,中国企联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五、管理和监督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企联。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企联成立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为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总体工作。评价委员会下设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为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并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申报流程
申报参加信用评价工作的企业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2日前将《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提交市企联,由市企联统一报送中国企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可凭中国企联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按照有关要求,在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资料提交完成后,申报企业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报送市企联,由市企联附上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国企联。
七、公示、推广和监督
中国企联将通过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12312.gov.cn)、《企业管理》杂志,聊城市企联通过聊城企联网、《聊城企业家》杂志等媒体公示和宣传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宣传典型经验。
中国企联向参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中国企联向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推荐,使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同时,中国企联将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示范活动。
中国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获得信用评级结果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评级结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电  话:0635-8362658;传真:0635-8362658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号7楼
邮 箱:LCQL196@126.com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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