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聊城企业100强和制造业企业50强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5-13 15:53:29点击率:4205: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部、高新区科创部、度假区经发局,企业联合会、有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大企业领航和示范作用,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关心支持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发〔2019〕20号)精神,现就开展聊城企业100强和制造业企业50强分析研究发布活动,及推送申报山东省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在聊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均可申报,数据为集团口径数据(含省外、海外、三产数据)。
(二)中央、省驻聊企业(含银行、通信、保险企业等),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有独立的财务报表且在聊城市纳税的企业也可填报。
二、有关情况和经济指标
申报2021聊城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的企业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可登陆聊城市企联网(http://www.lcec.org.cn/)下载。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并确保真实、准确。我们将依据营业收入指标确定2021聊城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名单,并推送申报山东省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
三、填报时间、程序和要求
1、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联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并报送。
2、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将所属企业的申报表汇总后,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和市企联。中央、省、市属企业直接报市工信局和市企联,达到中国500强和山东省100强企业要求的,由市工信局、市企联报送中企联、省企联。
3、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益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包括属地内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填报,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发布
企业情况汇总审核后,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企业联合会将公开发布“2021聊城企业100强”“2021聊城制造业50强”名单,并编辑发布《2021聊城企业100强发展研究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召强
电  话:8288616
邮  箱:lcjmw006@163.com
市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张 丽
电  话:15106350804 8365255
邮  箱:LCQL196@126.COM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7楼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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