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500强开始申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3-22 14:28:31点击率:2860:
各有关企业:
2002年以来,我会连续20年向社会发布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连续17年发布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连续11年发布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连续3年发布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首次发布中国大企业创新100强,得到了各级政府、企业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显著影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引导我国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我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中国大企业创新100强分析研究和发布活动。
依据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我会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支持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22相关企业500强及10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申报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企业收取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公司以及烟草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者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申报2022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应达到300亿元(人民币,下同);申报2022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应达到80亿元;申报2022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应达到40亿元。
为更加科学系统地反映中国大企业的发展状况,我会今年继续排出中国企业前1000家。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的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同时纳入本次申报。申报上述榜单企业员工总数均不少于200人。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可靠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者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指标填报
申报2022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申报表可以登陆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下载。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主要填报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
各企业500强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500位排序。
中国跨国公司100大的入围指标是海外资产,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
中国战新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的入围指标是战新业务归口统计的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主要填报的数据包括战新业务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员工人数等指标,并且提供不超过3家以战新产业为核心业务的下属公司相关信息。
中国大企业创新100强的入围标准是综合性评价指标,依据统计学方法客观打分产生,涉及指标主要包括:研发投入、研发强度、拥有专利数、拥有发明专利数、收入利润率等。
三、填报时间和程序
企业申报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请贵企业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登录www.cectop500.cn网站,按照附件二要求将申报表填好打印、签字盖章,连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寄至我会。
联系人: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张德华  吴晓
电  话: 010-68701280、88512628
传  真: 010-68411739
邮  箱: china500q@cec1979.org.cn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一号楼306室
邮政编码: 100048
四、各企业500强及100强发布
2022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中国大企业创新100强,将在《2022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向社会发布,届时我会将邀请入围企业参加拟于9月召开的“2022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
 
附件:一、2022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申报表
二、2022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注:请下载通知,通知中包含附件一、附件二)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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