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聊城企业100强的通知
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有关企业:
为引导我市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根据《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关心支持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发〔2019〕20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申报2023聊城企业100强和制造业企业50强、服务业30强及推送申报山东省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在聊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和近三年列入市百强的企业均可申报,数据为集团口径数据(含省外、海外、三产数据)。
(二)中央、省驻聊企业(含银行、通信、保险企业等),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有独立的财务报表且在聊城市纳税的企业也可填报。
二、有关情况和经济指标
申报2023聊城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服务业30强的企业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可登陆聊城市企联网(http://www.lcec.org.cn/)下载。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并确保真实、准确。我们将依据营业收入指标确定2023聊城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服务业30强名单,开展2023聊城百强企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并推送申报山东省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
三、填报时间、程序和要求
1、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联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市企联。
2、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将所属企业的申报表汇总后,于2023年5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企联。中央、省、市属企业直接报市企联,达到中国500强和山东省100强企业要求的,由市企联报送中企联、省企联。
3、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益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我市重点企业发展情况,为客观真实反映我市重点企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成绩,达到百强申报要求的企业要应报尽报。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企业填报。
四、发布
企业情况汇总审核后,市政府将召开2023聊城百强企业发布会暨重点企业发展论坛,公开发布“2023聊城企业100强”、“2023聊城制造业50强”、“2023聊城服务业30强”名单,并发布《2023聊城100强企业发展研究报告》。
市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张 丽
电 话:15106350804 8365255
邮 箱:LCQL196@126.COM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7楼
附 件:1.2023聊城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50强、服务业30强申报表
2. 填表说明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2023年4月26日
电话:0635-8362658 传真:0635-836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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