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认真谋划,严密实施,坚持结果导向,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推荐
请广泛发动企业,按照《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第二章“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二、山东省第三批瞪羚企业复核
请对照我市认定的山东省第三批瞪羚企业名单(附件3),组织相关企业复核。复核标准与新申报一致。
三、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数据更新
请对照我市在有效期内的瞪羚企业名单(附件3),组织相关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4)、《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附件5)。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于5月17日前,汇总并上报新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附件6)、《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4)、《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附件5)。
(二)市工信局拟邀请专家对新申报企业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材料质量,增加申报成功率。请各县市区于5月30日前,上报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6)和汇总的企业申报书(附件7)、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1份、PDF扫描版1份,其中汇总表另附可编辑电子版1份。
联系电话:2990226
电子邮箱:lcsgxjcxcyzdk@lc.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聊城市瞪羚企业名单
4.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
5.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
6.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2日
电话:0635-8362658 传真:0635-836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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